各评估工作小组、各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评估整改工作的开展,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第一次校内评估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检查对象
整改任务牵头部门(含教务处、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价中心、人事处、财务处、科研处、图书馆、教师发展中心、信息中心、学生处、就业服务中心、基建后勤处、资产管理处)。
二、评估检查内容
根据已分解到分管校领导和部门的《整改任务分解表》,检查各项整改任务的开展情况、完成情况,并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进行验收。
三、检查方式
采用分管校领导和部门自查,与学校评估检查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分管校领导和部门自查
各分管校领导和牵头部门根据《评估整改任务清单》整改要求,对照《教育部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对牵头各项整改任务的组织实施、落实完成情况和整改成效进行自查。
(二)学校评估检查组检查
学校评估检查组将采取查看相应整改支撑材料、听取部门专题汇报和答辩的形式,主要围绕整改情况和整改成效进行检查,并对已整改合格的任务进行验收。
四、学校评估检查组人员
(一)周校校长、高卫国副校长、李翔副校长、杨万利副校长、李娅副校长、杨瑾秋副校长、陈博境校长助理、佘达文校长助理。
校领导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开展检查,具体分工如下:
1.办学思路与领导作用:周校校长
2.教师队伍:李翔副校长
3.教学条件与利用:李娅副校长
4.专业课程与建设:杨万利副校长、佘达文校长助理
5.质量管理:高卫国副校长
6.学风建设:杨瑾秋副校长
7.教学质量: 陈博境校长助理
(二)材料组成员
经学校研究决定,充实材料组队伍,按“七个一级指标”进行材料审核,直至教育部评估结束。
材料组成员为佘达文、吴玲、王海雄、和森勤、李丽媛、孙艳聃、张健、刘雪飞、李佐、苏存兴、康庄、郭志碧。分工如下:
1.办学思路与领导作用:佘达文、吴玲
2.教师队伍:王海雄
3.教学条件与利用:和森勤、李丽媛
4.专业课程与建设:孙艳聃、张健、刘雪飞
5.质量管理:李佐
6.学风建设:苏存兴
7.教学质量:康庄、郭志碧
五、自查和学校检查时间及流程
(一)第一阶段:自主申请检查和验收(3月5日-10日)
1.自主申请检查验收
分管校领导和部门完成部门整改任务自查,填报《整改情况自查表》(见附件),并将相应支撑材料准备齐全,3月8日前向学校评建办提交《整改情况自查表》和相关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要求提供的材料。
根据3月2日召开的《第二次评估整改推进会》各组汇报情况(可从评建办调取汇报记录),整改任务已合格的,必须在3月8日前自主向评建办申请检查和验收,并提供相应支持材料。汇报时未合格的,已整改完毕的也可在自查后申请检查和验收。
2.学校评估检查组检查
评建办按各部门提交的《整改情况自查表》,组织校内检查组进行检查,并向“学校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和责任部门反馈检查情况。
(二)第二阶段:对未自主申请检查的部门进行整改情况检查(3月11日-13日)
3月11日起,按照各部门提交《整改情况自查表》,学校评估检查组对未自主申请的整改任务进行评估检查,并统一向“学校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和责任部门反馈检查情况。
六、具体要求
(一)请各部门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总结整改成效及存在的不足,并对涉及的相关支撑材料进行前期整理。
(二)学校检查组要根据自己的分工,对所负责检查的整改项目认真进行检查,严格验收标准,对已达的验收的整改任务进行验收,对未达到验收标准的整改任务找出具体问题并反馈整改意见。
(三)各部门的《整改情况自查表》和支撑材料请于3月8日17:00前通过OA发至评建办王琼老师处,前期已报送支撑材料的部门请对材料进行编号后,重新提报。
(四)汇报和答辩时间评建办另行通知。
云南工商学院教学评估与建设中心
2020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