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保障教学督导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教学秩序的良好运行,依据《云南工商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院发〔2022〕13号)、《云南工商学院两级督导队伍建设及管理办法》(院发〔2023〕5号)文件的要求,经二级学院推荐,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估中心审核,现将校、院两级教学督导组成员名单公示如下:
一、校级督导名单
(一)组长:李 琦
(二)组员:尹 雯、王艳芝、罗丽娴、姚顺增、葛淑娜、胡光英
二、院级督导名单
(一)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
1.组长:陈 萍
2.组员:王 旭、袁 生、李 迪、陶 辉、崔 帅 、袁 宇、牟 勇、康 庄、张 欣、李正鹏 、何金奎、殷兆奎、王伟伟、陈会云、朱晓晶 、骆恒光、陈克林、杨丽萍
3.对接校级督导:李 琦
(二)建筑与设计学院
1.组长:左奇丽
2.组员:黄伦鹏、李彦艳、田志芳、秦春丽、杨正红 、张耀武、毛清玉、耿晓庆、岳 明、曹 航 、鱼路焕
3.对接校级督导:胡光英
(三)马克思主义学院
1.组长:董朝燕
2.组员:刘冬梅、杨国平、李 彤、郭 亮 、李 昕、石 晴、解道赟
3.对接校级督导:姚顺增
(四)经济与管理学院
1.组长:李学秀
2.组员:候 艳、葛运红、李 莉、刘海英、李 丽、刘 艳、李 霞、马春丽、岑洁仪、肖 东、兰维旺、王舒婷、钱文韬、郭文娟、刘雪飞、王知敬、袁紫嫣、王媛媛
3.对接校级督导:王艳芝
(五)文法学院
1.组长:丁志磊
2.组员:郭俊霞、解 芳、刘 雯、任 丹、袁 天、刘 珊、张爱萍、吴仕逵、陈东平、陆 敏、徐国英、宋 群
3.对接校级督导:尹 雯
(六)教育学院
1.组长:钟文丽
2.组员:郭丽春、唐 浪、杨 洁、刀英洁、杨万灵、李志宏、杨超智、郑 春、周龙慧、吴媛媛、何昆华、李宝虹、华 钰、余文君、李彩琴、王 丹、李 梦、邢晓宇、板 燕、闫婷婷、周 明、谢庆伟
3.对接校级督导:罗丽娴
(七)大健康学院
1.组长:洪正云
2.组员:刘庆芬、罗 丽、段宝凤、张 艳、许雅钧、张 颖
3.对接校级督导:葛淑娜
三、教学督导工作要求
(一)总体要求
校院两级督导须按照《云南工商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院发〔2022〕13号)、《云南工商学院两级督导队伍建设及管理办法》(院发〔2023〕5号)、《云南工商学院OBE导向的精彩课堂教与学质量评价管理实施细则》(院发〔2023〕50号)开展相关工作。
(二)具体要求
1.督导听课、巡课或指导工作时必须佩戴工作牌;
2.督导听课须在上课之前进入教室,并在上课之前向任课教师做自我介绍或打招呼,打铃上课后不得进入教室;
3.督导听课须听满一节课(45分钟)及以上,除特殊原因,不得出现中途离开教室、中途接听电话等打扰课堂秩序的行为;
4.教学督导开展教学评价须依据《 云南工商学院OBE导向的精彩课堂教与学质量评价管理实施细则》中附件2精彩课堂教与学质量评分表(督导用)进行评分;
5.督导听课后须及时向被听课教师反馈意见,如无法现场反馈的,双方可约定课后采用微信、电话或见面等方式反馈。
(三)注意事项
1.如督导评教成绩在90分以上(优秀)或60分以下(不合格),院级教学督导须及时反馈给督导组长,督导组长汇总后向质保中心金付和提交复核申请,质保中心组织校级督导评教复核小组针对教师的线上线下教学开展复核,复核后教师的督导评教成绩以复核分数为准。
2.如教学督导存在违反《云南工商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云南工商学院两级督导队伍建设及管理办法》《云南工商学院OBE导向的精彩课堂教与学质量评价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规定或不符合本通知中督导工作要求的行为且严重影响评教的公平公正,教师可及时反馈给质保中心金付和(电话:13700684986),质保中心组织校级督导评教复核小组针对教师的线上线下教学开展复核,复核后教师的督导评教成绩以复核分数为准。
四、公示时间及反馈方式
名单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1-29日,公示期内如有任何异议,请通过OA或电话向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估中心金老师(联系电话:13700684986)反馈。
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估中心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