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教学督导工作是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促进督导队伍建设,鼓励优秀教师积极投身教学督导工作,充分调动督导工作的积极性,推动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学校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优秀教学督导”(暨“优课优酬”督导评价杰出贡献奖)评选工作,对在教学督导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学督导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3-2024学年从事教学督导工作的校级和院级督导。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思想端正,为人正直,秉公办事,具有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督导评教过程客观、公正、真实。
(二)热心教学督导工作,能够充分发挥督导职能,积极参与教学督导工作,主动为教学督导工作建言献策。
(三)创新督导工作理念,注重督导工作实践创新。在督导过程中能够坚持“督”“导”结合,积极引导教师开展以学生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指导改进教学方法,指出教学中存在的不足,助力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促进教师成长。
(四)认真贯彻落实学校教学督导工作部署,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量饱满(每学期平均听课量在16节及以上)、工作效率高、业绩突出。
三、评选程序
(一)报名
2023-2024学年从事教学督导工作且符合评选条件的校级和院级督导均可报名参加评选,报名参评人应填写附件《2023-2024学年云南工商学院“优秀教学督导”申报表》,并提交至相应的单位完成报名。报名参评的校级督导将申报表提交至质保中心,由质保中心进行汇总;报名参评的院级督导将申报表提交至相应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进行汇总。
(二)候选人提名
各单位将申报表汇总后,择优进行候选人提名。参评的校级督导,由质保中心进行候选人提名。参评的院级督导,由各二级学院进行候选人提名,并于2024年9月1日前,将候选人申报表通过OA报送至质保中心。各单位提报候选人名额如表1所示。
表1:各单位优秀督导候选人提报名额分配表
单位 | 优秀教学督导候选人提名数量 |
质保中心 | 2名 |
建筑与设计学院 | 2名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名 |
教育学院 | 2名 |
文法学院 | 2名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名 |
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 | 2名 |
大健康学院 | 2名 |
(三)学校审定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结合评选条件、申报表以及教学督导的实际工作情况,质保中心确定拟表彰人员名单,并提报校委会审议。
(四)公示表彰
拟表彰人员名单经校委会审议无误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对获评人选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于教师节进行表彰。
四、其他要求
报名参评人应如实填报《2023-2024学年云南工商学院“优秀教学督导”申报表》,撰写优秀工作事迹,事迹材料务必真实可信、主题鲜明、具有感染力。二级学院应严格审核报名参评人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并按时提交候选人申报表至质保中心。未尽事宜,请联系孟凡涛老师,联系电话:15288235144。
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估中心
2024年8月28日